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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课堂考勤管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5-12-16 点击数量:

 

 

 

 

                                    电信学院[2015]102

 

  

各系、实验中心、辅导员、班主任及全院各班: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课堂考勤,严肃课堂考勤纪律,根据《商洛学院学生手册》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特制定以下学生课堂考勤管理规定。

一、班级责任:

1、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落实该班的课堂考勤工作,对课堂考勤的真实性负责。

2、由班长指定相应班干部负责本班课堂考勤工作,每节课对相关课堂考勤表核实并签名(班长有事请假时可委托团支书或其他班干部代为审核并签字),同时于下课后立即请任课教师签字确认。

3、每周末将课堂考勤表交给各自辅导员,一周内学生连续旷课超过4节的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协助辅导员调查处理。

4、班级考勤及出勤率作为文明班级体及推优、先进评选的主要依据之一。

5、对不及时上报或者弄虚作假的班级,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依规处理,必要时可予以撤换。

二、教师责任:

    1、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常规课堂考勤工作,并有详细记录,学生请假一律凭辅导员或者班主任签字后的请假条,否则缺课一律按旷课论处。

    2、每节课后对班级课堂考勤表考勤结果确认后签字。

    3、课堂考勤汇总结果原则上每月30日至次月3日前向相应辅导员提交一次,对一周内连续旷课达到4节及以上或者一月内累计旷课达到10次及以上者,应不受时间限制,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4、学生单科旷课累计达到该科本学期总课时20%时,立即向该学生提示预警,超过1/3及通知学院办公室,作为期末资格审查依据备案。

5、学院将不定期检查,对不按时上报考勤或者不考勤的教师予以通报,作为年终考核一票否决的依据之一。

三、辅导员责任:

1、负责对各自班级及任课教师报来的课堂考勤进行审核并汇总,对发现的每月累计旷课达到10节以上(10)的学生及特殊情况及时予以调查单独谈话和相应处理,同时通报班主任。

2、对每月累计旷课达到20节以上(含20节)的学生,除谈话教育外,及时通知家长。

3、对每月累计旷课达到30节以上(含30节)的学生,除谈话教育外,及时请家长到校,并上报学院,及时协商处理。

4、对没按时提交的班级,辅导员有责任予以催促提醒。

5、每月末将各自审核后的课堂考勤交到院学生会负责学生考勤的院干处,制成电子表格汇总后,于次月5号前交到学院办公室。对不按时提交的相关责任人学院将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四、班主任责任:

1、加强班级课堂纪律教育,通过开班会、找班干部谈话或者电话等方式及时了解班级每周的出勤状况。对特殊学生要建立档案,重点关注并帮扶。

2、经常与辅导员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班级每周即每月课堂考勤情况,收到辅导员反馈的缺勤较多学生及特殊情况,及时找学生谈话,协助辅导员处理好,确保学生不发生严重旷课违纪事件。

3、班级考勤、学生出勤率及违纪事件发生率作为年终班主任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自2016年元月一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党政办公室。

 

    附: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课堂考勤表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5.12.30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    --20        学期     周学生课堂考勤表

 

班级:           班长:      考勤人:         上交时间:           

星期

节次

课程名称

(可简写)

请假人

缺课人

任课教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