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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的通知
    2017-05-16 08:47 转自学校OA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杨小锋     签发人:李超     审核人:     发布部门: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7-05-15 18:39     浏览人数:

    各学院:

    为了繁荣校园文学创作,促进青春文学事业的发展,发掘、扶持、培养文学新人,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将于20173月—7月举行,按照大赛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参赛,本次竞赛由语言文化传播学院承办,为了做好本项赛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背景

    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是继“新概念作文大赛”后,国内又一家以文学机构(非民间组织)举办的面向全国大学生的国家级文学赛事,一年一届,阵容强大,具有较高的含金量与公正性。获奖作品均将结集出版(《全国学生作文大赛优秀作品选》),为参赛选手中的佼佼者浓墨留香,并请写作教学方面的名师对每一篇作品进行点评。

    二、参赛对象

    我校在校学生。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515-630

    报名地点:语言文化传播学院教研活动室

    报名联系人:席忍学(电话:13991458206;短号:6180)

    四、赛事相关要求

    1.参赛同学以院(部)为单位在我校文传学院中文系领取参赛专用稿纸,完成后交回,由语言文化传播学院统一寄送大赛组委会。

    2.本次大赛作品题材不限,自由命题,以千字短文为宜(超过三千字作品将影响参赛评审及作品出版工作),凡未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作品均可参加。

    3.来稿字迹要工整,尤其是姓名、联系地址要清晰可辨。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大专组、本科组、研究生组分设特、一、二、三等奖和特等奖,特等奖奖金2000元人民币,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大赛结束,获奖作品拟交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全国学生作文大赛优秀作品选》。为了鼓励更多学生参赛,学校在参赛作品中遴选优秀作品予以奖励,分别按照参赛人数的5%10%15%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学生的动员与组织工作,鼓励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2.请语言文化传播学院竞赛项目负责人做好竞赛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教务处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201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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