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学院[2015]41号
各班班主任、辅导员及全体学生:
根据评估专题反馈意见及对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最新解读,学生毕业时必须获得2个以上创新学分。希望各班主任、辅导员通知到各位学生,引导学生学习我校关于创新学分认定相关文件规定,提示、督促、鼓励学生参加可以获得创新学分的各项实践活动,确保每位学生顺利毕业。
特此通知。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