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转发给你们,请组织部门师生认真学习,积极贯彻法规精神,真正的将规范用语用字落到实处。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